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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 1 名称、注册办事处、财政年度和协会成员
§ 2 协会的宗旨
§ 3 成员
§ 4 协会的任务
§ 5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 6 成员资格的终止
§ 7 协会的机构
§ 8 大会
§ 9 大会的任务
§ 10 执行委员会
§ 11 协会的解散、注销、宗旨的终止
§ 12 创立条款

§ 1 名称、注册办事处、财政年度和 协会成员

  1. 该协会的名称为 BLU agency network association e. V.,已在
    Amtsgericht Düsseldorf 的协会登记处登记注册,是《德国民法典》(BGB)意义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
  2. 协会的注册办事处设在杜塞尔多夫。
  3. 协会的财政年度为日历年。

§ 2 协会的宗旨

  1. 本协会是一个不具有
    第 5 (1) No. 5 KStG 条和第 8 KStR 条意义上的公法性质的专业协会。它代表从事市场营销和/或销售工作的人员在专业或企业活动中产生的一般非物质和经济利益,并努力通过欧洲交流促进这些利益,。协会可为其会员提供服务,
    (如信息交流、信息、认证、信贷机构、
    教育旅行)。
  2. 作为一个专业组织,协会要维护的利益来自于
    企业营销的目标功能。市场营销的实践包括所有导致销售以需求为导向的商品和服务的企业活动。市场营销通过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
    、不断变化的需求,为实现企业目标
  3. 本协会不以商业经营为目的,也不是为了
    追求其
    会员的个人商业利益。
  4. 协会资金只能用于法定用途

§ 3 成员

  1. 加入协会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在每份入会申请中,必须指定两名协会成员作为担保人,。执行委员会应根据执行委员会当选成员的三分之二多数决定正确的会员类型分类和入会

    可向申请人发出拒绝入会申请的书面通知,无需说明
    的理由。
  2. 会员资格向以下人员开放:
    a.个人会员(自然人),活跃于
    市场营销或销售领域或相关专业领域
    ,或履行以市场为导向的管理职责
    b.企业会员是注册和未注册的
    公司,是对
    协会宗旨感兴趣的法律实体。
    c. 支持会员,拥有与个人会员相同的权利。支持会员拥有与
    正式会员(公司会员和个人会员)相同的权利,但
    没有在会员大会上的投票权
    。支持会员可以是:
    i. 顾问、律师 ii.顾问、律师
    ii.其他协会或组织
    iii.邻近商业部门的公司
  3. 如果是公司会员或赞助会员,
    ,会员权利由一名或多名符合第 2.a) 段规定标准的借调雇员
    行使。董事会决定
    借调员工的人数和
    企业会员资格的具体安排。如果
    借调员工的行为与协会的职责和
    利益严重冲突,或损害了协会的声誉,董事会
    可要求企业会员替换该借调员工。
    如果企业会员在收到
    书面请求后 6 周内未满足请求,董事会可通过以简单
    多数通过的决议,将该
    借调员工排除在协会活动之外。

§ 4 协会的任务

  1. 作为一个专业协会,该协会通过促进
    在欧洲的企业和公众中传播市场营销知识来履行其使命。
    它主张在立法和行政方面保护其会员的
    利益。
  2. 协会通过讲座、
    讨论、旅行、研讨会和类似活动,为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的人员,尤其是
    会员,提供市场营销进修的机会。
  3. 该组织为初级营销人员提供进一步培训。
  4. 根据其成员的经验,该协会代表
    市场营销人员处理专业事务。
  5. 为实现其宗旨,协会组织了各种活动,
    ,在社会和经济政策方面实现现代市场营销及相关
    领域的功能和目标。
  6. 协会组织各种活动,以促进
    ,并支持俱乐部和协会的生活。

§ 5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 协会的所有成员都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的规定和大会的决议。他们必须支持
    执行委员会履行其职责。
  2. 向协会会员收取会费,会费的数额
    和缴纳日期由会员大会以 2/3 多数票决定
    。(会费条例)
  3. 固定会费必须在财政年度开始时,经
    协会开具发票后缴纳,最迟不得晚于当年 3 月 31 日
  4. 除会费外,个人活动
    的收费必须定期计算,以支付成本。协会不得通过与协会宗旨不符的支出或通过
    过高的捐赠来偏袒

§ 6 结束成员资格

  1. 会员资格在会员死亡、解散(如果是公司会员)、
    辞职或退出时终止。
  2. 只有在财政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当年 11 月 30 日)以书面形式向
    办公室提出辞职申请。
    的收件日期是决定性的、
  3. 如有正当理由,执行委员会可以 3/4 的多数票
    决定将会员除名。重要理由尤其包括:

    a) 严重违背协会任务和
    利益或损害其声誉的行为,尤其是
    违反适用法律的行为;
    b) 严重或屡次违反协会章程或
    大会决议的行为;
    c) 在有关年度的 3 月 31 日 (= 6 月 30 日结束)之后的三个月 内未支付年度会费的行为。如果会员在有关年度的 3 月
    日(= 6 月 30 日结束)之后又拖欠三个月以上
    (= 有关年度的 6 月 30 日结束)。
    年费仍未缴纳。

§ 7 协会机构

  1. 协会机构包括:
    会员大会、
    执行委员会、
    协会机构有义务对会员的所有内部商业交易以及
    协会会员所属公司的所有内部商业交易保密。
  2. 这些机构的工作是荣誉性的。

§ 8 大会

  1. 大会常会必须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
  2. 如果为了
    协会的利益有必要召开大会,此外,如果
    执行委员会 3/4 的多数或 2/5 的会员要求召开大会,并在
    上说明议程,则应召开特别大会。
  3. 会议由执行局召集。必须以书面形式邀请成员参加会议,,说明会议议程,并至少提前两周通知
    邮戳/电子邮件证明的日期为准。根据组织章程召开的每次
    大会均有法定人数。大会的议事过程和
    结果应做成会议记录,
    ,并由协会执行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另一名成员在
    上签字。

§ 9 大会的任务

  1. 大会以
    所投票数的简单多数决定法律或本
    组织章程赋予它的任务。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须经
    所投票数的 2/3 多数通过。票数相同则视为否决。
  2. 大会特别负责以下事项:
    o 接受年度报告和年度账目,
    o 解除执行委员会的职务,
    o 确定本财政年度的预算,
    o 确定会费和入会费,
    o 对会员就其被排除在外提出的上诉做出决定,
    o 修改协会章程,
    o 解散协会(§11),
    o 选举执行委员会,
    o 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任务。
  3. 每个有表决权的会员(团体会员有一票表决权)有
    一票表决权。不允许代理投票。法律实体
    由其代理人代表。
  4. 决议以公开表决方式通过;如有四分之一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
    成员要求,则以无记名
    投票方式通过。

§ 10 执行局

  1. 执行局由 2 名成员(主席和
    副主席)以及 2 名现金审计员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声明
    可由执行局的一名成员单独作出。
  2. 执行局负责决定不属于
    大会决议范围的所有事项。它管理协会的所有
    活动。
  3. 执行局的职责包括:
    1. 决定接纳新会员
    2.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3.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3.规划和实施协会活动,并将任务委托给他人
    4.代表协会
    5.任命协会秘书处以管理协会组织
  4. 董事会任期为两年。
    允许连选连任。如果执行局成员提前辞职,第 1
    现金审计员可接替其完成剩余任期。
  5. 主席主持会议和各机构的会议;如果
    ,他无法主持,则由执行局的其他成员之一代表
  6. 除非本组织章程
    中规定了不同的多数票要求,否则执行局以
    出席会议的执行局成员的多数票通过决议。

§ 11 解散、注销、终止本组织
本组织的宗旨

  1. 只有在专门为此目的召开的大会上
    ,以 3/4 的多数票
    ,才能决定协会的解散。
    如果至少有 3/4 的协会成员出席,
    。如果大会未达到法定人数,
    ,则应在第 8 条第 3 款规定的期限内毫不迟延地召开具有相同议程的新的
    大会,在任何情况下,
    ,该大会均应达到法定人数。
  2. 如果协会解散或注销,或其
    以前的宗旨不复存在,协会的资产应根据其成员在
    解散的财政年度中缴纳会费的比例返还给其成员
  3. 如果无法按照前段
    的规定使用资产,协会的资产应

§ 第 12 节 设立条款

社团应列入社团登记册。如果有关当局
要求对组织章程进行修改或修订,以便在社团登记簿上
登记,
执行委员会也可在无须大会决议的情况下进行修改或修订。
执行委员会被明确授权执行这些行动,

柏林,2017 年 11 月。